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液碱(污水专用)供应商入围采购,使用方为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招标人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026-2029年度液碱(污水专用)入围供应商。入围6名供应商将与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只有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才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资格。
2.2 项目实施地点: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所在地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中鲁2026-2029年液碱(污水专用)供应商入围
2.4.1 招标范围:液碱(即:液体氢氧化钠)浓度以NaOH计:≥32 %(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符合GB/T 209-2018 《工业用氢氧化钠》或 GB/T11199-2024 《高纯氢氧化钠》,质量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工期说明:框架入围有效期三年。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鲁2026-2029年液碱(污水专用)供应商入围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所提供的资质证件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1)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承揽运输协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签订运输协议的,须提供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则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氢氧化钠)和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产品名称为氯碱);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氢氧化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始执行时间为准
)具有液碱累计销售量在30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 、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相应的供货单或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1 15:00:00时至2026-07-06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