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项目治理面积615.47公顷。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种植区场地整理、绿化及管护工程、排盐碱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六个单位工程组成。
2.1.2招标范围:马家滩矿区矿井水南湖工程小南湖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及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设计图纸为主,主要包含拆除工程、土方工程、种植区场地整理、绿化及管护工程、排盐碱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拆除工程:包含临时围堰拆除、各类标牌拆除、排水管线封堵、溢流堰及流道拆除等。
(2)土方工程:对部分有滑塌风险地段(含北侧环湖路东段拆除)陡坡进行削坡整平处理;对第三纪红土区进行覆土治理;对入湖排水口区域进行治理。
(3)种植区场地整理:湖盆高地面积约1232127㎡,旋耕机破除板结土壤深度10cm,种植后耙平;湖盆中地面积约1940924㎡,旋耕机破除板结土壤深度10cm。
(4)绿化及管护工程:分为湖盆高地势修复单元(包含G1区、G2区、G3区)、湖盆中地势修复单元(包含Z1区、Z2区、Z3区)、湖盆低地势修复单元(包含D1区、D2区、D3区)及湖盆洼地势修复单元,2027年底植被覆盖度达到25%,管护期3年。
(5)排盐碱工程:开挖梯形截面,顶宽800mm,底宽600mm,深800mm。
(6)配套工程:本项目共设13道涵管。刺丝围栏高1.2米,立柱采用C25砼,间距5米,立柱为150mm×150mm×2000mm混凝土预制杆,埋深80cm。
施工所需材料全部由投标人提供。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429天,其中施工期334天,管护期109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
2.1.6付款方式: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依据发票、结算及月度资金计划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月度进度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月审定结算金额的70%。除生态修复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中期竣工结算后支付剩余工程价款时留置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中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程序履行质量保证金释放手续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全额返质量保证金;管护期满完成终期竣工结算,扣除各项应扣减费用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全部工程价款。
2.1.7质保期:(1)土建工程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拆除工程、土方工程、排盐碱工程、刺丝围网工程为一年。
(3)过水管涵工程为二年。
2.1.8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9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分项工程(拆除、土方、排盐碱、生态修复、附属配套)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满足环评验收要求,其中:红柳成活率达到7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25%(以第三方出具的遥感影像解译报告为准);三年管护期结束时红柳成活率达到7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25%(以第三方出具的遥感影像解译报告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生态恢复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招标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生态恢复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连续近半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1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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