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项目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投保保险。保单到期承运方应及时续缴保险费。因承运方投保或未续保造成国航方面损失的,承运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2)承运方为国航提供服务的人员,如持有机场控制区通行证,需严格遵守萧山机场控制区管理相关规定和浙江 关于机场控制区管理相关规定,并按照浙江 要求开展工作,不得进入与浙江 生产保障工作无关的区域和航空器。
(3)遵守有关航空安全、地面安全、空防安全、内部治安、消防安全等相关制度。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提供服务的车辆安全准时。
(2)车辆必须定期维护保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3)承运方经营
(4)机组用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到齐。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条件的驾驶证,满足相应年限的驾龄,且无犯罪记录。
(2)按照 要求提供车辆业务,满足浙江 的用车需要。
(3)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及定期检查,并对生产安全、业务保障情况进行自查。
(4)定期开展安全、安保方面的培训,定期复核和考核,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5.验收标准:
(1)按照 要求提供机组地面车辆保障;
(2)满足机组正点保障运输需要;
(3)保证行车安全,未发生重大事故;
(4)车辆安全定期检查时未出现整改项;
(5)未发生员工投诉;
(6)机场控制区未发生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