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河津发电分公司固废填埋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预计下半年仍约有20万吨不能利用的固废。由中标方按照国家固废填埋相关安全环保标准提供储灰场对不能利用处置的粉煤灰、石膏及灰渣进行填埋处置。
2.2采购内容和范围:2026年上半年固废综合利用率大幅下滑,且灰分提高较多。1-6月份固废产生总量42.51万吨,综合利用量完成25.22万吨,委托填埋17.28万吨,综合利用率完成59.34%。2026年第一次招标合同总量为20万吨,截止6月底已接近完成,须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如填埋场地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1.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供应商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3.2.1.1和3.2.1.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2.2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供应商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3.2.2.1和3.2.2.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0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