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需由运输车辆将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山矿)混煤拉运至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计运输数量为190000吨。
2.招标内容与范围
(1)招标范围:2026年8月-2027年8月,需由运输车辆将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山矿)混煤拉运至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计运输数量为190000吨,运输距离预计563公里左右(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镇
(3)服务期限:2026年8月-2027年8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资质: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运输车辆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载重量≥30吨,不少于30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须提供租赁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具体要求:(1)业绩内容需包含单项合同≥10万吨的煤炭运输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及用户证明为准(年度合同无明确数量须提供结算依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24 日 18 时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