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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2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引水隧洞长约17.5km,最大坝高29.3m,正常水位对应库容413万m³,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机组))。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公路距离100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92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40km。

本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涉及主体工程施工区、工程征占地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环保因素及设施主要包括大气、噪声、土壤、水文情势、陆生生态、水生生态、施工区废水、生活污水、危废固废、过鱼设施、鱼类增殖、下泄生态流量、料渣场等。

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与焉耆回族自治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五级电站。坝址距离库尔勒市140km,距离和静县城约92km。新建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位于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后坡脚距坝轴下游约350m河床处,生态电站的主要工程任务是保障察汗乌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兼顾发电。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中生态引水发电洞为2级建筑物,生态厂房及尾水渠为4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工程主要由洞内拦污栅段、洞身段、明管段、岔管及支管段、电站厂房及尾水渠组成,电站装机容量2×1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6亿kW・h。生态引水发电洞进口段利用已建工程右岸泄洪洞进口段,前321.804m与原泄洪洞结合,新建段长353m,与已建泄洪洞桩号泄下0+327.804m处衔接。电站预计2026年11月15日投产发电。

本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涉及主体工程施工区、工程征占地区、移民安置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环保因素及设施主要包括大气、噪声、土壤、水文情势、陆生生态、水生生态、施工区废水、生活污水、危废固废、下泄生态流量、料渣场等。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形式,按照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分别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1.2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水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及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1)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为:完成霍尔古吐水电站相关阶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过程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工程建设内容、环境敏感目标、环保措施落实及有效性、实际环境影响、环境监理及监测情况、公众意见等;对照环评及批复,分析评价项目是否满足相关阶段及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编制《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必要时开展补充环境监测(包括水生生态影响现场调查专题(含过鱼设施和鱼类增殖放流实施效果调查)、陆生生态影响现场调查(含陆生生态保护措施调查)、环境质量监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组织并通过技术评审会,协助完成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公示及备案,最终取得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通过的全部成果。

2)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为:完成察汗乌苏生态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过程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工程建设内容、环境敏感目标、环保措施落实及有效性、实际环境影响、环境监理及监测情况、公众意见等;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分析评价项目是否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并通过技术评审会,协助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公示及报送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最终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部成果。

2.1.3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止,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时间暂定为2027年12月31日。

    2.2.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古吐水电站、察汗乌苏生态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评价或河流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水利水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评价或河流流域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2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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