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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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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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周界噪声治理工程EPC 总承包 |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09 月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01 月31 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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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技 术 规 格 |
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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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周界噪声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1 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 二期项目厂区周界 噪声治理工程EPC 总承包,包括主厂房南延至脱硫区域对 应东侧厂界设置长 度340m、高6m 厂界声屏障,声屏障由地基处理、混凝土基础、钢结构(含支撑)、吸隔声板、辅件等组成,包括声屏障的二次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与建成的结构相连部分设计及 二次加固应包含在 本工程范围中;施工过程中对建成建筑、结构、管廊、管线、道路及绿化产生的 破坏及修复。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1月31日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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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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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周界噪声治理工程EPC 总承包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10 年内(自2016 年1 月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国内火力发电工程噪音治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包含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环保验收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如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项业绩,则仅认可分包业绩,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7 月21 日至2026 年07 月27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