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一期工程2×320MW燃煤发电机组(#1、#2)于2004年投产;二期工程为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3、#4)于2015年投产。安徽省安庆市东部的老峰镇,距安庆市区约12.5km。电厂南临长江,北靠X001省道。卸煤码头共设4台额定出力为10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本项目为#3、#4号桥式抓斗卸船机无人驾驶系统科技创新项目建设。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对#3、#4桥式抓斗卸船机无人驾驶系统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技术革新,研究安装卸船机无人驾驶控制系统,最终实现无人驾驶全自动卸船作业。
服务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安庆公司码头(包括新建码头)现有4台出力为10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和2台出力为125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分布在3个泊位,每个泊位配备2台卸船机协同作业。目前设备及自动化水平如下:#1、#2卸船机为现有设备,已于2023年完成自动化改造,实现了单机自动化与双机联动卸船作业。#5、#6卸船机为新采购设备,已标配自动卸船功能。#3、#4卸船机目前仍为人工操作模式,员工在驾驶室手动操作,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现拟对其中的#3和#4桥式抓斗卸船机进行全自动化改造和优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卸船机无人驾驶。
码头来煤方式为长江自航船,典型船型:10000t平底驳船,目前#3、#4桥式抓斗卸船机采用人工手动卸船方式,剩余舱底少量余煤,由推耙机进行清舱作业。
2.4 项目服务期:合同设备的交货、配合安装工作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招标人要求全部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货地点为码头现场。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联合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完成验收。最终时间由双方根据招标人工程进度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抓斗卸船机无人值守或抓斗卸船机无人驾驶或抓斗卸船机全自动智能控制研究(或研发或开发)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