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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化工公司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27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化工公司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新疆化工公司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是改造一套处理能力68m3/h的污水处理装置(装置进水量为57m3/h,装置操作弹性按75%-120%考虑),年操作时间8400小时,处理高效膜浓缩单元HERO系统浓水,通过蒸发结晶年产约1.7万吨硫酸钠、0.5万吨氯化钠结晶盐和少量杂盐,实现结晶盐的资源化。整体工艺路线为:“高密度沉淀池除硅+管式超滤除硅除氟+酸化脱气除碱度+蒸发预浓缩浓缩减量+高级催化氧化有机物脱除+冷冻析硝/热熔结晶+粗氯化钠二效结晶/氯化钠重结晶+母液低温干化”组合工艺流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盐预处理厂房、高级催化氧化间、分质结晶厂房、加药间、废水缓冲罐区、循环水站、变配电所、机柜室以及项目所涉及的配套设施。其中,分盐预处理厂房主要包括规模为79m3/h的高密度沉淀池单元、68m3/h的管式超滤单元、65m3/h的脱碳单元及污泥脱水系统;高级催化氧化单元规模为21m3/h,主要包括2座催化氧化反应塔、1套主激发装置、3套类臭氧发生器成套设备及3套尾气消除装置;蒸发预浓缩单元规模为65m3/h(利旧);分质结晶厂房包括规模为22.5t/h的硫酸钠蒸发单元、14t/h的硫酸钠冷冻结晶单元、8.5t/h的硫酸钠热熔结晶单元、9.6t/h的粗氯化钠结晶单元、5.2t/h的氯化钠重结晶单元及17.28t/d的杂盐低温干化单元;新建公辅设施主要包括2000m3×2的废水缓冲罐区和2500m3/h的循环水站。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甘泉堡工业区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北部的米东区柏杨河乡境内,距乌鲁木齐市中心和米东区分别约为40km和23km,西距五家渠市22km,东距阜康市10km。厂址拟建设在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位于生产水处理厂房南侧空地,可用区域约139×117.5m。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装置”或“装置”)为本次招标项目,包含该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不低于《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投标方负责建筑、施工等垃圾的处理,按乌鲁木齐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乌环规〔2025〕4 号)要求执行。

3.投标人负责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所有工艺、静设备、动设备、总图、管道、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土建(结构/建筑)、暖通、消防、分析化验、给排水、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与健康等专业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中间交接、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主项表

序号

装置主项

名称

装置主项

代号

主项号

工段名称

工段号

备注

工艺装置

 

1

分盐预处理厂房

3632

10

高密度沉淀池

11

 

管式超滤

12

 

脱碳

13

 

污泥脱水

14

 

预处理加药

15

 

2

高级催化氧化间

3632

20

高级催化氧化

21

 

 

 

3632

 

蒸发预浓缩单元

31

本单元

利旧

3

分质结晶厂房

3632

30

硫酸钠蒸发单元

32

 

硫酸钠冷冻结晶单元

33

 

硫酸钠热熔结晶单元

34

 

粗氯化钠结晶单元

35

 

氯化钠重结晶单元

36

 

杂盐低温干化

37

 

公用工程

38

 

换热站

39

 

公辅设施

 

4

加药间

3632

40

加药间

41

 

5

废水缓冲罐区

3632

50

废水缓冲罐

51

 

 

 

 

 

低浓污水池

52

 

6

循环水站

3632

60

 

 

 

7

变配电间

3632

70

 

 

 

8

机柜室

3632

80

 

 

 

界区系统工程

3632

00

 

 

 

               

 4.投标人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1)新增设备基础、平台支撑的安装。

(2)新增阀门的安装,根据安装需求调整现有阀门平台及支撑。

(3)根据需要拆装隔离盲板及临时管线等。

(4)提供与现有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5)阀门试压,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打压、吹扫、酸洗、无损检测和甩头的连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6)现场控制仪表安装、电缆铺设,DC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SI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就地台件的安装、电缆铺设,机柜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负责通过冗余光缆送至CCR1操作室实现正常操作。包括原装置利旧仪表设备的移位安装、电缆敷设、系统组态、调试、投用等工作。

(7)全程负责并完成该项目所有附属设备(包括新增和利旧仪表、设备、管道等)拆除、改造、移位、安装、调试,试生产准备、试生产期间保运、项目验收、资料移交、运维人员培训等工作。

(8)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运,变电所自动化组态及调试工作。

(9)管道、设备的伴热、防腐及保温、保冷等工作;设备、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6S标识。(包含新旧管道、设备、设施衔接处的防腐、保温保冷、防火、6S标识等损坏后的修复)

(10)应提前踏勘现场情况,做好项目施工所造成的地面、绿化损坏恢复工作策划,承担地面、绿化破坏后的恢复工作和费用。

(11)现场施工用水、电由招标方提供并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从指定点接到施工作业点所需的材料设施及具体安装工作。

(12)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13)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告知、安装、改造、监检等工作,监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14)项目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室工作。

(15)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16)负责开车试运行阶段及质保期所需要备件及其他相关物资。

(17)项目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单位均需经招标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检测、验收)、特种设备检测、防爆设备设施检验(无损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委托)等工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方需负责最终动态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设计评价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软件使用费、文件制作费、差旅食宿费、税等(包含专家评审费、现场专家费及召开评审会所需的费用);负责完成项目所有设计专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所有工作。

(18)需服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19)负责蒸发结晶分盐提质项目新建系统和原旧系统相关联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0)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投标人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有的采购材料均需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方可采购。

(21)负责项目涉及所有设备、材料的转运、辅助三剂及润滑油的提供及加注工作(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力,材料,机具等),负责该项目的吹扫、气密、干燥、置换、仪表及联锁调试配合工作等,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系统的调试工作。

(22)为新建系统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服务和保障。

(23)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建构筑物主体结构施工完成:2026年12月31日,项目计划完成中交时间:2027年6月30日,完工时间:2028年7月31日)。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内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

2.1.5质量要求:氯化钠产品品质满足《T/CCT 002-2019  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工业干盐一级品标准的指标要求;硫酸钠产品品质满足《T/CCT 001-2019 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A类一等品标准的指标要求,杂盐率≤11%。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已完工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小于1.5亿元,合同内容须包含蒸发水量不低于60m³/h的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浓盐水分盐(或分质)结晶装置)。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个担任过已完工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EPC合同业绩,合同内容须包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浓盐水分盐(或分质)结晶装置)的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个担任过已完工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蒸发水量不低于60m³/h的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浓盐水分盐(或分质)结晶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或EPC或EP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可单份或多份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个担任过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浓盐水蒸发结晶装置(浓盐水分盐(或分质)结晶装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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