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河源市
1. 招标条件
本车辆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车辆购置项目标段包1。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6招标范围:共购置4台车辆,包括车辆的供货、运输、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等内容。详见供货要求及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广东能源商务网”网站集团级(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平台级(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公司级(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 机构在上述网站核查结果为准);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有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承包范围含乘用车辆销售]类似3个及以上已交付合同。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页、双方签名盖章页);B.对应已交付证明复印件:交付验收书或用户方提供的已交付证明或用户评价证明,或结算书等可证明。
证明资料是外文时,需提供外文原版资料及中文对应翻译资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有随货提供所投车辆品牌授权书的承诺函,有相应车辆制造厂家的销售合同业绩证明。如投标人是车辆制造厂家,需有制造生产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8日至2026-08-04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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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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