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
标段D25-30: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处置或综合利用服务
|
2.2 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
标段D25-30: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处置或综合利用服务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年产出量约为60 万吨。承包方负责招标方粉煤灰、炉渣运输及处置或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运输道路粉煤灰、炉渣洒落的清理;运输粉煤灰、炉渣需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粉煤灰、炉渣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粉煤灰、炉渣处置流向;落实招标方关于粉煤灰、炉渣处置或综合利用的相关要求。项目服务期为二年。 |
731 天(2 年)。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9月15日,计划结束时间2028年9月14日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标段D25-30: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处置或综合利用服务 |
(1)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项工业固体综合利用或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人须具备固废处置或综合利用主体经营资格、配套技术能力、符合最新环保要求的储存场地(储存能力不低于10 万吨),须提供相关的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环评验收批复、排污许可证;(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合同期内须将所有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或合法处置,并每月按《吉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提供完整佐证材料,若因证明材料缺失而导致招标人缴纳固废税,则此税金额度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在应支付处置费中扣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同意此要求,并出具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四)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7 月28 日至2026 年8 月4 日08 时0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