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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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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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 年)(流标重招) |
计划自2026 年10 月1 日起至2029 年9 月30 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 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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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技 术 规 格 |
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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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 年)(流标重招) |
1 批 |
田集电厂1-4 号炉 石子煤处置(3 年),石子煤清理、堆放、以及转运出厂。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计划自2026年10 月1 日起至2029 年9 月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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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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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 年)(流标重招)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燃煤电厂石子煤处置等服务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7 月29 日至2026 年08 月04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