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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04     浏览:0    
核心提示: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

2.2项目规模:总规模约47772亩。招标时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标段一约15572亩、标段二约15755亩、标段三约16445亩。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项目工期为44个月,暂定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1)绿化工程-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一: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及材料采购、现场堆存、转运、运输、监造和管理等;(2)工程所有土建及安装、防沙治沙新材料、植物措施、集水灌溉设施、监测设施、宣传设施、场地清理恢复、配合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工作等;(3)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全过程档案管理及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配合争创华电集团精品工程及电力工程优质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

(2)绿化工程-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二):标段二: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及材料采购、现场堆存、转运、运输、监造和管理等;(2)工程所有土建及安装、防沙治沙新材料、植物措施、集水灌溉设施、监测设施、宣传设施、场地清理恢复、配合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工作等;(3)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全过程档案管理及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配合争创华电集团精品工程及电力工程优质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

(3)绿化工程-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标段三: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及材料采购、现场堆存、转运、运输、监造和管理等;(2)工程所有土建及安装、防沙治沙新材料、植物措施、集水灌溉设施、监测设施、宣传设施、场地清理恢复、配合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工作等;(3)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全过程档案管理及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配合争创华电集团精品工程及电力工程优质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绿化工程-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包含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沙漠锁边工程、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等工作内容之一的合同业绩;

2)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沙漠锁边工程、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内容合同对应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清单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绿化工程-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包含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沙漠锁边工程、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等工作内容之一的合同业绩;

2)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沙漠锁边工程、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内容合同对应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清单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绿化工程-场区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包含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沙漠锁边工程、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等工作内容之一的合同业绩;

2)防沙治沙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沙漠锁边工程、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内容合同对应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清单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04 16:54到2026-08-1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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