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
2.2 项目规模:2x66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根据本合同暂定总价或合同截至时间,任一个先到,即合同终止。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供货需求后72小时内,应将合格的石灰石,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陕西榆横电厂石灰石采购:采购石灰石13万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非金属材料-陕西榆横电厂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石灰石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明确预供石灰石的生产厂家,并提供每个石灰石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或合作协议或合同资料等有效证明材料;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且有效合同业绩供货总数量不少于10万吨,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如合同内无供货总数量或为执行中的合同,须提供有效的结算数量单据或结算发票复印件)、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05 09:15到2026-08-1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