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柳林二期100MW 林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柳林二期100MW 林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现场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9 月15 日至2026 年12 月10 日共计87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逾期未开工工期仍按日历天进行核算)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柳林二期100MW 林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新建架空线路全长约1.72km。本项目主要由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辅助工程、手续办理等组成。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6.1 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安全设施标准化[含电网公司标准的塔基标识(按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标识、标牌采购安装]。升压站出线门型架由发包方负责建设,自门型架至线路杆塔的光缆、金具、绝缘子以及门型架至220kV GIS开关引线之间的跳线等由投标人负责(钢芯铝绞线由发包人负责采购);通讯光缆以门型架光缆接头盒为界,接头盒由投标人提供;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摄像头,并负责安装,每个作业面安装一远一近两个摄像头,能够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2.6.2 线路工程:包含送出线路范围内电气、土建、环水保、通讯工程施工、安装及其相关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所有供货范围内涉及设备升级、相关调试、验收、培训工作,通信通道业务的开通调试(包含对侧间隔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π接点光纤熔接、升压站侧及对侧OPGW 光缆的三点接地、光纤试验、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符合山西省电力公司要求和集团公司、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数据传输通道要求。
2.6.3 调试及验收:负责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完成电网验收、质量监督(四次),施工许可证办理、专项施工及验收(环保验收,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等)。通信通道业务的开通调试(包含对侧间隔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系统调试、配合线路保护系统联调(负责组织、协调在220kV 龙花垣站内进行改造施工、龙花垣站220kV 母线停电、送电、线路测参、线路接入等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6.4 该项目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线路可研编制、组织评审并取得批复、初步设计,负责对接国网公司进行图纸审查直至通过评审;项目前期手续包括路径告知函(包括各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论证报告)、路径协议、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线路核准文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审批;林地使用许可批复、草地使用许可批复的手续办理。负责永久及临时用地(青苗赔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 迁移、与地方林业部门、农业、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等的补偿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解决阻工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线路、地上附作物、国防电缆等设施穿(跨)越等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线路充电及试运行、质保期维护、与地方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包括由此发生的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加班费用、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以业主的名义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线路投运批准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水保、安全设施、环保、职业卫生、防雷检测、国土、林业等方面涉及到线路工程建设及验收的所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投标人负责占用基本农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等手续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220kV 送出线路穿国防设施、越风景名胜区、铁路、公路、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取得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同意本项目接入的函;负责协调国网公司、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及神华明锦施工停电事宜,负责进站沟通及施工手续办理。
2.6.5 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审计、档案验收、竣工验收。
2.6.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8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 个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已竣工或完工输电线路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220kV 及已竣工或完工输电线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04日至 2026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