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产业园片区C4-04-0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空产业园片区C4-04-0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给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本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8-530091-04-01-358615)》批准开展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云南滇中临空资源开发管理全额投资,委托昆明清源自来水代建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本项目
2.2建设
2.3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评审及配合招标人审图等全部设计相关工作,确保图纸合规、经济、可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并满足自来水公司通水要求,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按施工图及规范完成全部土建施工、管道敷设、设备安装、电气接线、系统试压、冲洗消毒、调试运行、立户通水、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移交。要求按设计施工图完成图纸内全部施工内容,质保期按工程项目质量缺陷期要求执行。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市政接点及考核表组等的材料及安装,室外庭院管道部分的材料及安装,地下室管道及配件、阀门等的材料及安装,立管管道及配件、阀门等的材料及安装,远传水表及其表组配件的材料及安装,泵房内供生活水箱、气压给水罐、分区离心泵、水系统自洁消毒器、阀门等供水设施设备、泵房内管材及管件的材料及安装,泵房内配电系统、变频控制系统、信号控制系统等的材料及安装,涉及的土方开挖、回填、恢复(路面、接点、沟槽、阀门井等),构筑物浇(砌)筑(阀门井、水表井、支墩、基底、基座等)的土建施工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包括施工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3)其他:发包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最终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规模:工程估算总金额为1384.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147.66万元,工程设计费约42.62万元,该规模中的费用为暂估金额,最终结算价格以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
2.5采购方式: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质保),承包人对本工程设计优化、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试验检测、调试通水、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质保服务实行全过程总承包。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在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即使没有详细列明工程子目或没有对应分项进行报价的,其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15日历天内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进场后120日历天完成全部现场施工作业及立户通水工作。
2.7质量要求:
(1)总承包质量要求: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 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 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1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施工图设计不得降低本项目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的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接口技术规程》T/CECS 165-2023《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GB/T 50538-2020、《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庭院、小区(泵房)给水工程技术导则》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9资金来源:云南滇中临空资源开发管理全额投资。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提供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则该资质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废止、处于合法有效状态,且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延期的证明资料和提供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日期需覆盖本项目完工时间的承诺书);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2023年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不要求提供。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类(给排水)或者市政类(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施工
(4)施工技术负责
注:施工
3.5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2023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书面承诺书)。 (2)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对查询结果进行真实性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进行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4)在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 7.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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