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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湄洲湾电力公司二期粉煤灰、炉渣 、煤矸石(石子煤)处置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05     浏览:0    
核心提示:湄洲湾电力公司二期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处置利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湄洲湾电力公司二期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处置利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湄洲湾电力公司每台炉配置两台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设计煤种下除尘效率不小于99.92%,除尘器阻力不大于200Pa,漏风率不大于1.0%。电除尘器选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电除尘采用高频电源,型号为GGYAJ;电场有效流通面积为693平方米;5个电场。一台炉有60个电除尘灰斗,每个灰斗下都设有一个仓泵。省煤器A、B侧各4台仓泵组成一个输送单元,灰并入省煤器粗灰输送管道输送到粗灰库或原灰库。电除尘一、二电场分A、B、C三侧,分别采用四台仓泵串联方式,4台仓泵组成一个输送单元,A、B、C三侧粗灰输送管道单独输送到粗灰库或原灰库。电除尘器三、四、五电场分A、B两侧,每侧分别采用六台仓泵串联方式,飞灰并入三、四、五电场细灰输送管道输送到细灰库或粗灰库。每台锅炉设计排灰量为61.7t/h,BMCR工况下排灰量为81t/h,每套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的设计输灰能力不小于108t/h(考虑到设计煤种灰量75%的设计裕量)。共设3座灰库(原、粗、细灰库各1座)作为厂内干灰的储存设施,灰库直径为Φ15m,可用高度为17.2m。原、粗2座灰库能满足BMCR工况下2台炉燃用设计煤种约46小时排灰量,两台炉燃用校核煤种约33小时排灰量。灰库库底设有气化装置;库顶有布袋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灰库料位计等设备。原灰库有2个放灰口,一个放灰口安装一台双轴搅拌机,另外一个放灰口安装一台干灰散装机;粗灰库有4个放灰口,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双轴搅拌机,另外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干灰散装机;细灰库设4个放灰口,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双轴搅拌机 ,另外两个放灰口分别安装一台干灰散装机。非事故应急情况下禁止卸调湿灰。每台炉设一台风冷干式排渣机,连续运行。干式排渣机与锅炉出渣口用渣井相连,渣井容积可满足设计煤种BMCR工况锅炉6小时排渣量。渣井底部设有液压关断门,允许风冷式排渣机故障停运6小时而不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碎渣机设在风冷干式排渣机出口 ,负责将大块渣破碎至粒径不大于25×25mm,进入渣仓储存。每台炉设一座渣仓,可贮存锅炉燃用校核煤种时不小于14h的渣量。每个渣仓底部设有2个排渣口,其中1个接湿式搅拌机,用于干渣调湿,调湿后的渣通过自卸卡车运至灰场暂存或外运综合利用;另1个接干渣卸料散装机,用于干渣直接装车后外运综合利用。 湄洲湾电力公司燃煤种比较多样,加权平均灰份可能4%至20%。正常运行时,根据燃煤灰份不同,投标方每天外运的粉煤灰约为500~3000吨、炉渣约为200~500吨、煤矸石(石子煤)约2~3吨。以上数据为参考数据,以实际生产量为准。要求投标方有连续每天外运粉煤灰3000吨、炉渣600吨的能力和销量,以满足迎峰度夏期间高负荷高灰份煤种的要求。
2.2 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厂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湄洲湾电力公司二期2026年9月至2027年3月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处置利用
2.4.1 招标范围:(1)粉煤灰:约19.35万吨。自灰库下料口以后的所有工作,含排灰工作(包括干灰散装机、湿式搅拌机的操作)。即投标方须将粉煤灰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法处置; (2)炉渣:约3.9万吨。自渣仓下料口以后的所有工作、含排渣工作(包括散装机、湿式搅拌机的操作)。投标方须将炉渣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法处置。 (3)煤矸石(石子煤):约217.50吨。磨煤机区域内煤矸石(石子煤)斗的叉运及后续的所有工作。即投标方须将煤矸石(石子煤)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法处置 。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00日历天,工期说明:计划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约200日历天。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湄洲湾电力公司二期2026年9月至2027年3月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处置利用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须具有独立承包过燃煤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粉煤灰清运或处置或利用业绩 ,合同服务期须至少12个月(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显示单机容量或合同结束时间 ,可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合同及业绩汇总表中均未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连续12个月内拥有30万吨及以上粉煤灰清运或处置或利用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明确体现数量的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发票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拥有2年及以上担任燃煤电厂粉煤灰相关工作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验(需提供燃煤电厂证明材料  );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04 15:00:00时至2026-08-11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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