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巢湖电厂1号及2号机组脱硫CEMS净烟气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巢湖发电公司1号及2号机组脱硫CEMS净烟气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 施工地点:安徽省巢湖市。
2.3 采购内容:巢湖发电公司1号及2号机组脱硫CEMS净烟气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内容有旧设备拆除、新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环保验收备案、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4 工期:项目总工期为60天。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力发电燃煤机组环保类CEMS设备或粉尘仪设备供货安装、环保验收备案业绩(合同至少含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8-13 09:00:00起至2026-08-19 23:59:59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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