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2026-2029年清理车底煤服务(二)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负责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煤三期工程、煤四期工程、煤五期工程卸空车辆车底余煤的不落地清理;清后车底煤的堆存、回场拉运、杂质清理、计量、平车等业务服务,业务的全过程需落实安全质量健康环保要求。具体要求见:委托人要求。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合同采用统招分签模式;第一、第二年合同按招标总数量年均份额签订,第三年合同签订数量为招标总数量扣除前两年实际履约总量后的剩余数量;若实际完成数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期限届满任一条件成立,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对当期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考核,考核合格予以续签,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续签合同。
3.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300万元的港口清理车底煤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每份业绩至少提供累计不少于1150万元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列表、及至少提供列表中任意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网站查验截图(如发票开票日期在查验平台可查询日期以外的,可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列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其他资料”,且须至少包含购买方名称、发票代码(数电票无需填写)、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金额等;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税务局发票查验网站查验截图查验结果一致(如为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也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盖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安全员、清车班长两个岗位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盖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19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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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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