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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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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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08- 17-039- 01 |
206-1 光伏项 目辅助服务 、涉网试验及储能相关试验技术服务 |
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辅助服务共涉及约 113 万户光伏电站, 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各市县区等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总容量约为 5200MW,按照1MW 作为 1 个检验批。电站类型包括屋顶阳光棚、斜屋面、横架等,涉及多个乡村,点多面广,安装方式复杂多样,辅助服务工作量大,工况复杂,需在任务单下达 90 天内完成所有工作量,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项目执行风险。 储能电池、模组、电池簇及 BMS试验,投标人需完成样品的取样与返样,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此部分运输及安全投入费用。 光伏及储能涉网试验根据委托人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完成单元或整个场站的涉网试验,试验结果需通过当地电力对应层级电力调度机构的审核,并以通过审核作为项目结算依据,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项目执行风险。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2 年或者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其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暂定金额。二者有一个先到,则合同自动结束,已在合同有效期内下发的任务单继续执行直至完成。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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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08- 17-039- 02 |
206-2 光伏电站项目技术评估 、光伏电站性能检测技术服务以及科研服务 |
1) 收集并掌握有关的资料、标准和规范。 2) 了解参与技术服务的各方人员配备情况。 3) 确定技术服务方案。 4) 编制技术方案。 5) 进场开展技术服务相关的检测项目。 6) 提交技术服务结果数据,根据相关工作给出技术服务结论。 |
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2 年或者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其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暂定金额。二者有一个先到,则合同自动结束,已在合同有效期内下发的任务单继续执行直至完成。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2)以上两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综合评分同时排名第一时,按照总价最低原则授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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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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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项目辅助服务、涉网试验及储能相关试验技术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库。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CNAS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证等级为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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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伏电站项目技术评估、光伏电站性能检测技术服务以及科研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库。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CNAS证书)或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 2.投标人近五年 (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光伏检测项目、至少 2 个光伏尽职调查及评判(技术尽调)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证明,(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技术服务范围扫描件等有效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内容不齐全,则视为无业绩。 3.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布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