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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线(江陵-武穴)绿色智能船舶武穴充换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20     浏览:0    
核心提示:长江干线(江陵-武穴)绿色智能船舶武穴充换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
 长江干线(江陵-武穴)绿色智能船舶武穴充换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武穴铁水联运码头港区内。
 
2.2项目规模:湖北长江干线(江陵-武穴)绿色智能船舶武穴充换电项目作为长江干线(江陵-武穴)示范航线的先导项目。武穴船舶充换电站位于武穴铁水联运码头港区内,项目规划采用“船电分离”模式,规划8个船舶充电工位,本期建设2×1050kW充电工位船舶充换电站以及20个2MWh船用箱式电源,为5000吨级纯电池动力新能源船舶提供充换电等能源保障服务;同时在码头泊位规划2套船用低压直流充电装置,厂区配套建设6.98MWp屋顶分布式光伏以及2160kW专用重卡充电系统,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技术为周边电动汽车(重卡)提供充电服务。湖北长江干线(江陵-武穴)绿色智能船舶武穴充换电项目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交通枢纽多能流协同运行控制关键技术》(项目编号:2024YFB2606300)的核心验证载体,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承担的课题《交通枢纽多能流协同运行控制关键技术验证》(课题编号:2024YFB2606305)依托本项目工程开展实证研究。项目围绕铁路物流园变配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港口岸电、电动船舶充换电站及柔性互联装备等多元要素,构建交通能源共有基础设施多能流优化运行系统。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122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电站EPC总承包-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含充换电站、光伏发电部分、接入系统工程、消防工程、车充重卡充电桩、港充重卡充电桩等)从勘察设计到达标投产验收的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和进度全面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设计;2.设备材料采购与管理(部分设备由发包人采购提供);3.工程施工;4.验收及并网手续;5.总承包管理;6.质保期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EPC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六项资质及许可证,且均处于有效期内: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别满足其对应专业的资质要求。
 
9.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之一:
 
①具有至少1项额定容量6MW及以上(交流侧或直流侧均可)光伏EPC总承包合同业绩,或至少1项总装机容量8MW/16MWh及以上规模的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②具有至少1项额定容量6MW及以上(交流侧或直流侧均可)光伏或总装机容量8MW/16MWh及以上规模储能电站项目的设计合同业绩,同时具有至少1项额定容量6MW及以上(交流侧或直流侧均可)光伏或总装机容量8MW/16MWh及以上规模储能电站项目的施工合同业绩。
 
(2)联合体投标时,各方按联合体协议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别提供对应专业的上述业绩(设计方提供设计业绩、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各方业绩不得互相替代。
 
(3)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且每项业绩的合同材料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计为一项有效业绩:
 
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若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额外提供该业绩合同联合体协议证明联合体成员工作分工或提供业绩合同中关于联合体分工的内容页。
 
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整体要满足全部资质要求,各方按分工满足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19 16:55到2026-08-26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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