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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基地项目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竣工备案技术服务、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20     浏览:0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人:立项情况: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
立项情况:已完成立项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元)

1

 

雄安基地项目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报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人防及消防图审查),提供正式勘察审查意见,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协助招标人进行勘察、消防、绿色建筑、节能、抗震等报规报建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审图的专业及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含智能化)、消防、人防、精装、燃气、热力、电力、景观、小市政、绿地、市政道路(含道路、管网、管廊)、绿色建筑、幕墙等各专业的施工图、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审查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500

2

 

雄安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竣工备案技术服务

启动区D03-08-24、D03-08-25地块及规划条件中配建市政道路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竣工备案等相关工作。本项目服务内容由投标人按照雄安新区报建审批要求,提供项目水土保持方面全部的技术支持和成果文件,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

500

3

 

雄安基地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包含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定、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满足竣工资料要求的全部施工阶段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土石方工程检测、设计试桩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地基处理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检测(包含人防门等设备检测)、燃气热力工程检测(含无损检
测)、室内照明检测、隔音检测、泛光照明检测、幕墙检测、水质检测(含QV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包含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等)、变配电试验检测、园林景观工程检测、市政道路检测(含管线)、小市政工程检测、装饰装修工程检测、隔震支座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各项检测、试验、室外工程材料的检验检测及零星材料检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承担本项目配建市政基础设施对应的全部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委托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混凝土、钢筋、回填材料、防水材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钢绞线、锚具、土、压实度、灰剂量、桩基、电缆、电线、配管、管材、管道、无损检测工作(主要检测方法:射线检测(RT)路基路面检测、标线涂料、配电箱、电线、电缆、井盖、水篦、种植土、路缘石、路面砖、灯具、运动场地相关材料(如有)等,具体详见图纸(检测数量及内容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里检测、原材料检测试验、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因工艺工序变化,导致与施工图检测内容变化的内容,均包含在此次范围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本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委托人实
际要求为准。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雄安基地项目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资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3.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倒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失信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提供单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同
一、相互控股或管理关联关系;
★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未处于集团公司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一类。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施工图审查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完整、清晰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需可准确核验项目信息、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及签约效力,具体包含: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页、项目建设规模参数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页)及项目履约佐证文件等全套资料(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信息对应完整,缺失关键信息、无法核实业绩真实性及合规性的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扫描件),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施工图审查的负责人业绩。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完整、清晰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需可准确核验项目信息、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及签约效力,具体包含: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页、项目建设规模参数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页)及项目履约佐证文件等全套资料(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信息对应完整,缺失关键信息、无法核实业绩真实性及合规性的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

 

雄安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竣工备案技术服务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资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3.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倒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失信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提供单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同
一、相互控股或管理关联关系;
★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未处于集团公司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质:
★1.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完整、清晰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需可准确核验项目信息、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及签约效力,具体包含: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页、项目建设规模参数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页)及项目履约佐证文件等全套资料(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信息对应完整,缺失关键信息、无法核实业绩真实性及合规性的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或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水土保持竣工备案服务负责人的业绩。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完整、清晰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需可准确核验项目信息、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及签约效力,具体包含: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页、项目建设规模参数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页)及项目履约佐证文件等全套资料(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信息对应完整,缺失关键信息、无法核实业绩真实性及合规性的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

 

雄安基地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资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3.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倒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失信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提供单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同
一、相互控股或管理关联关系;
★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未处于集团公司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质: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下列资质证书:(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2)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完整、清晰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需可准确核验项目信息、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及签约效力,具体包含: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页、项目建设规模参数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页)及项目履约佐证文件等全套资料(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信息对应完整,缺失关键信息、无法核实业绩真实性及合规性的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的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类项目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负责人的业绩。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工作时间需满足关键工序阶段常驻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完整、清晰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需可准确核验项目信息、服务范围、建设规模及签约效力,具体包含: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页、项目建设规模参数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日期页)及项目履约佐证文件等全套资料(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信息对应完整,缺失关键信息、无法核实业绩真实性及合规性的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5.其他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中“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416号)中“钢筋、混凝土试块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类检测活动,在工程所在地市要有满足开展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场所”的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负责上述检测内容的检测单位应在新区建立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场所(须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能证明检测场所的证明材料);②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且满足工程所在地管理要求,并确保检测能力满足检测活动要求。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中若有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员,则该成员应视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且满足工程所在地管理要求;③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
④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⑥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员工并满足项目负责人要求。⑦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⑧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布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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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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