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年金山电厂职工餐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2026-2027 年度职工餐厅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2.4 建设规模:2×1000MW
2.5 计划服务期:2026 年10 月5 日-2027 年10 月4 日(总服务期12 个月),以实际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1)负责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含职工工作日、休息日及节假日的一日三餐、加班餐、运行餐(夜餐)的制作、供应、配送、餐具回收、场地清洁等相关工作。
(2)负责职工餐厅全部公共区域、公共卫生间、雅间、楼道、墙体、窗户、玻璃、厨房设备等的保洁工作,每天对餐厅内所有设施进行清理,随时维护,保持洁净,食品加工流程清晰,餐具定时消毒,符合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就餐人员饮食安全。
(3)餐厅、厨房公共区域墙面、窗户、地面、公共卫生间随时保持洁净,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4)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服务期间人员、设备、食品与消防安全,承担因乙方原因的全部安全责任与损失。
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2023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个及以上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单项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80 万元。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并同时提供任意一个月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或已执行完成供货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厨师长须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2)面点师须持有中式面点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 8月 20日至2026年 9月 2日 17时 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