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目标:后续拟搭建新能源集控中心站,统筹整合区域内新能源场站资源,搭建一体化运维管控体系,全面提升西藏区域新能源智能化运维、集中化统筹管理能力,同时预留远期扩容空间,适配区域新能源规模化发展需求。
集控中心站建成后,将统一接入先期已建成的琼结光储电站,以及本次新建的4个新能源场站的全量运行、巡检等核心数据,构建新能源运维“一张图”可视化管理体系,实现多场站数据集中展示、统一管控、协同运维。同时,集控中心预留标准化扩展接口,可满足后续西藏区域新增新能源场站的接入需求,保障平台可迭代、可扩容,最终形成“区域集控-场站运维”两级管理体系。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加娃光储电站一期光伏项目、色尼光储电站光伏项目、霍尔巴光储电站光伏项目、茶巴拉光储电站光伏项目4个光伏场站巡检系统(软硬件设备):各场站“端-边”两级架构建设,含无人机、机库、传感器、边缘AI服务器及配套软件(光伏巡检系统、数字化建模服务等);
(1)加娃光储电站一期光伏项目:采购无人机(含1年保险)、智能飞行电池、全画幅相机、热红外相机、激光雷达、探照灯、喊话器、机场、数据采集服务器、AI服务器、光伏巡检系统、PTK多功能基站、建模、交换机、机场基建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场站布置的无人机巡检系统,巡检完成后须出具巡检报告,提升运行维护效率;上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人员培训、日常后台系统维护等。
(2)色尼光储电站光伏项目:采购无人机(含1年保险)、无人机(含一年保险服务)、智能飞行电池、全画幅相机、热红外相机、激光雷达、探照灯、喊话器、机场、数据采集服务器、AI服务器、光伏巡检系统、PTK多功能基站、建模、交换机、机场基建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山南营地:AI服务器、光伏自助巡检系统(拉萨集控,初期放华能山南营地统一使用),场站布置的无人机巡检系统,巡检完成后须出具巡检报告,提升运行维护效率;上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人员培训、日常后台系统维护等。
(3)霍尔巴光储电站光伏项目:采购无人机(含一年保险服务)数据采集服务器、AI服务器、光伏巡检系统、建模、交换机、机场基建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场站布置的无人机巡检系统,巡检完成后须出具巡检报告,提升运行维护效率;上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人员培训、日常后台系统维护等。
(4)茶巴拉光储电站光伏项目:采购无人机(含一年保险服务)、数据采集服务器、AI服务器、光伏巡检系统、建模、交换机、机场基建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场站布置的无人机巡检系统,巡检完成后须出具巡检报告,提升运行维护效率;上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人员培训、日常后台系统维护等。
(5)配合各场站完成无人机在UOM上的注册工作。
2.1.2技术服务:(1)包括上述2.1.1所提供的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联调、人员培训(操作培训)、质保期服务、日常系统维护等;(2)为完成后续拟搭建新能源集控中心站,适配区域新能源规模化发展需求。针对无人机巡检系统建设,鉴于琼结光储电站已先期建成全自动无人机飞行巡检系统,该系统由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全套无人机飞巡系统。为保障全域场站系统兼容、功能互通、统一管控,本次4个新建场站的无人机巡检系统,需与琼结光储电站现有无人机自动飞行系统完全兼容、适配互通,确保集控中心可对全部五座场站的无人机设备、巡检任务、巡检数据统一联调、调度管控、集中展示,实现全域无人机巡检业务一体化运行。
通过统一适配的无人机巡检体系,确保后续集控中心站能够对所有场站(含本期建设的场站无人机巡检系统)的无人机巡检设备、巡检任务、巡检数据进行统一调度、远程管控、集中展示、数据分析,实现全域新能源场站无人机巡检业务一体化联动,真正落地集中化、智能化、可视化的新能源运维管理模式。
琼结光储电站无人机情况如下:
2.1.3交货地点:加娃光储电站一期、色尼光储电站、霍尔巴光储电站、茶巴拉光储电站现场交货。
2.1.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供货厂家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供货厂家提供近_3_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无人机巡检系统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27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