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投公司老挝纳磨500MW 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老挝纳磨 500MW光伏项目组串式逆变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609HTNMNBQ-W001
2.2 建设地点:老挝
2.3 建设规模:500MW
2.4 建设工期:12 个月
2.5 设备名称:300kW 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
2.6 数量:详见 2.8 招标范围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项目使用 300kW 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数量满足老挝纳磨 500MW 光伏项目直流侧 630.37MW 装机需求。投标人需完成设备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开箱检验、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抽检、质保维修、技术服务、数据对接、绿色低碳相关配合等全部工作, 供货包含逆变器本体、附件、备品备件、防 PID 模块、通讯设备等全套配套设施。
2.9 交货地点:老挝乌多姆赛省纳磨县项目现场,车板交货,由 EPC 承包商负责卸货,供应商配合。
项目场址中心点坐标:E:101 °44 ′45.0380″,N:20 °49 ′22.3517 ″
2.10 交货期:组串逆变器交货时间为卖方在收到订货单或买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具备首批交货条件, 自订货单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逆变器交货。交货批次表如下:
交货批次 交货量 交货时间 备注
交货批次 交货量 交货时间 备注
第 1 批次 总合同量的 50% 2026 年 12 月
第 2 批次 总合同量的 50% 2027 年 2 月
2.11 其他:
2.11.1 招标结果及合同生效的申明
发包人对本项目招标结果不作最终履约保证,如本建设项目与老挝政府关于本项目的特许权协议(CA)未能签订,则招标终止(退还投标保证金)、双方互不追责,承包人投标、踏勘、方案报价等全部前期费用自行承担, 发包人不予以任何补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最终用户(老挝纳磨 500MW 光伏项目EPC 承 包方)特殊原因未签订合同,则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承包人投标、踏勘、方案报价等全部前期费用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以任何补偿。
2.11.2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组串式逆变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抽检试验、税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2.11.3 供货范围主要包括:组串式逆变器及附件、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抽检试验、运保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 CGC、CQC、TUV 之一认证。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者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 2025 年逆变器出货量不低于 2GW,并提供销售业绩相关证明。
3.2.4 其他要求:
无。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25日至 2026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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