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所属单位2026年-2027年环境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集团内部环保管控体系要求,夯实企业常态化环境监管基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新能源环保评价管理规定及新能源行业年度环境检测硬性管理规定,按照年度常态化检测管理要求,由新疆电力统筹开展下属场站环境质量检测,覆盖3家所属单位、28个项目签约单位、45个场站,全程执行国家现行环境检测标准规范。项目旨在落实生态环保合规管控要求,摸清场站环境质量现状,核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排查环境超标隐患,检测形成的数据及结论具备法定效力,可作为环保检查、考核及管理决策的权威支撑,有效防范环保处罚、投诉风险,提升企业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水平。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模式,由中标单位分别与各属地项目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为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全套常态化环境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对各场站多类环境要素开展现场采样、实验分析、综合评价,统筹完成全部检测相关配套工作,最终出具合法有效的年度环境检测成果资料,支撑企业全年环保合规管理、隐患整改及环保评价考核工作。各单位检测项目如下:
(1) 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所属共计10座场站开展环境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工频磁场强度、工频电场强度、厂界环境噪声、土壤、生活污水检测等。
(2) 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共计19家场站环境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工频磁场强度、工频电场强度、厂界环境噪声、土壤、生活污水检测等。
(3)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共计16家场站环境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工频磁场强度、工频电场强度、厂界环境噪声、土壤、污泥、生活污水检测、生活水等。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注:包含 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 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
2.2.2项目地点:
1) 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5家场站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内,4家场站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东道海子东侧,1家场站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托里乡境内。
2) 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5家场站位于新疆哈密市,3家场站位于新疆吐鲁番市,3家场站位于新疆和田地区,4家场站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家场站位于新疆塔城地区,1家场站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2家场站位于新疆奎屯市。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12家场站位于新疆哈密市,1家场站位于新疆巴州和硕县,2家场站位于新疆塔城地区,1家场站位于新疆石河子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范围须包含:电磁辐射、噪声、环境空气、土壤、水和废水。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境检测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7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2 1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