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扩建项目矿建工程(标段二)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工程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扩建项目南部回风斜井、12煤回风上山、13采区缓坡暗斜井(+964m以下)、+800m井底车场及永久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水泵房、变电所、水仓、抗灾潜水泵硐室以及南部风井场地至主工业场地排水管线等施工图设计内的全部工程。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扩建项目矿建工程(标段二)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该工程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扩建项目南部回风斜井、12煤回风上山、13采区缓坡暗斜井(+964m以下)、+800m井底车场及永久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水泵房、变电所、水仓、抗灾潜水泵硐室以及南部风井场地至主工业场地排水管线等施工图设计内的全部工程。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
2.5招标范围:
包括南部回风斜井、12煤回风上山、13采区缓坡暗斜井(+964m以下)、+800m井底车场及永久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水泵房、变电所、水仓、抗灾潜水泵硐室以及南部风井场地至主工业场地排水管线等施工图设计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掘进、支护、架棚、喷浆、水沟、地坪、浇筑和永久设施安装、敷设等工作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人员运输、材料运输、施工设备安撤和临时安全生产设施(供电线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供水、排水、压风管路安装,照明、通讯线网敷设)等准备工作,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管理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测量成果和地质及水文地质观测成果等竣工资料。施工所需设备及工器具由施工单位自备。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3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报告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签订的竣工移交日期为准。
2.7其他: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即: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当投标人在标段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自动失去标段二、标段三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当投标人在标段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自动失去标段三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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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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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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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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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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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至少须体现工程量、井巷类型及合同金额),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是指承包工程量不低于2000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井工煤矿井巷工程施工业绩,须为投标人直接承接的业绩,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涉“类似业绩”均按此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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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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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 1. 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等有效证明资料。 2.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以项目经理身份管理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至少须体现工程量、井巷类型及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未载明项目经理姓名,应提供对应有效的证明材料(自行出具的任命书不予认可),以签署日期为准。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等有效证明资料。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详见其他人员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 1.安全负责人(经理):1人,具有煤矿安全专业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等有效证明资料。 2.生产负责人(经理):1人。 3.机电负责人(经理):1人。 4.现场跟班负责人:4人。 5.技术员:不少于2人,具备矿山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等有效证明资料。 注:1.上述岗位不得兼任,且(除技术员外)均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煤炭生产经营单位)。 2.拟派项目管理团队应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社保机构出具纸质证明或从社保官网下载带社保电子签章的PDF缴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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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允许分包、转包。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8-28 00:00:00至2026-09-04 0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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