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各单位带式输送机电子围栏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强化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消除带式输送机运行安全隐患,根据 与新疆能源两级公司有关管理与通知要求,对乌东煤矿、昌吉矿业分公司、准东煤矿、红沙泉一矿、洗选中心(乌东北区选煤厂、乌东西区选煤厂、洗选中心黑山选煤厂)五家单位共7处在用的带式输送机增设电子围栏。实现现场侧与平台侧语音声光报警、报警画面推送、与集控联动停机等功能。准东煤矿、红沙泉一矿和洗选中心采用网络摄像机+AI精准识别+智能算法方式;乌东煤矿、昌吉矿业分公司采用人员定位精准识别+物理隔离(防护栏加装开闭传感器)方式。
2.1.2招标范围:
各单位共搭建带式输送机电子围栏7套(乌东煤矿1套、昌吉矿业分公司1套、准东煤矿1套、红沙泉一矿1套、洗选中心乌东北区选煤厂1套、洗选中心乌东西区选煤厂1套、洗选中心黑山选煤厂1套),主要内容如下:
(1)准东煤矿、红沙泉一矿和洗选中心现场新增网络摄像机、语音声光报警装置、不间断稳压电源、以及配套的线缆及辅材等;乌东煤矿、昌吉矿业分公司现场新增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浇封兼本质安全型断电控制器、矿用隔爆型转换开关、开闭状态传感器、语音声光报警装置、以及配套的线缆及辅材等;
(2)配套新增分析服务器、工控机与工作站;
(3)各单位原有摄像机位置调整,直至各单位带式输送机均实现电子围栏防护、视频监控、联锁停机;
(4)以上所有项目包括旧设备的拆除,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光纤熔接、调试,标识牌制作和悬挂等,直至达到招标人的各项技术要求。拆除的旧设备要妥善保管并移交招标人作为备品备件。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9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2.2.2交货地点:分别交货至乌东煤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红沟路1937号);昌吉矿业分公司(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060号昌吉矿业分公司);准东煤矿(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56号准东露天煤矿);红沙泉一矿(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洗选中心(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洪沟路4599号);洗选中心黑山选煤厂(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路072号07号院101号神华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电子围栏(或煤矿人员接近防护系统或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或煤矿视频智能AI识别系统)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2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