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第一条生产线产含水率近99%的清池清罐污泥约2000吨/年,其中包括生化污泥、盐泥、煤泥、油泥等,需委托专业化单位合规合法对清池清罐污泥进行干化。
2.1.2招标范围:
2.1.2.1投标人负责提供成套设备并将招标人装置年产生约2000吨含水率99%的清池清罐污泥(包括生化污泥、盐泥、煤泥、油泥等)干化处置,干化后干污泥约200吨/年,保证干化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大于25%。并配套完整、高效的尾气收集处理系统,保证处置过程中的废气达标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2.1.2.2招标人负责将湿污泥转移至投标人污泥干化现场,卸入投标人建设的≮50m³的湿污泥存储空间(可在现场制作临时储存设施,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投标人负责干化后污泥装车操作,并将装好的干污泥过磅并送至热电中心掺烧,掺烧前与热电中心确认,优先采用卸煤沟掺烧,如热电中心确认卸煤沟不具备接收条件,需采用装载机配合人工在6#皮带上煤时掺烧,或均不具备条件,则运输至厂内指定地点。结算价格按干化后的处置量及约定价格结算。
2.1.2.3投标人负责清池清罐污泥干化区域的卫生清理及干污泥转运过程中污染的道路清理。
2.1.2.4招标人负责提供清池清罐污泥干化处置过程中使用的中低压蒸汽、工厂风等公用工程,负责处理干化过程中产生的清液。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2月28日。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污泥或油泥干化处置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