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思林发电厂生产区域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思林发电厂 。
2.2项目规模: 4×262.5MW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接甲方通知6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通风设备(风机、风扇)-思林发电厂生产区域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采购生产区域通风系统进行改造,包含:主厂房发电机层通风空调送风系统改造、组合式空调机组改造、▽386m高压电缆层通风系统改造、进厂交通洞雾化问题处理、大坝灌浆和排水廊道通风系统改造、其他区域通风系统改造(GIS室、电梯机房及井道、盘型阀操作廊道等)、风机盘管控制系统改造、通风系统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风设备(风机、风扇)-思林发电厂生产区域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为风机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风机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风机设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8 15:15到2026-09-04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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