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莱州风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集控中心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学府西路 16 号
2.4 建设规模:集控中心建设并接入所属新能源场站(接入容量为风电22.3 万 kW、光伏 15 万 kW、风电配储 5 万 kW、光伏配储 6 万 kW、独立储能 20.1万 kW,并预留未来新增容量 200 万 k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到货;并于合同签订后9 个月内完成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以业主方实际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山东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拟建设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主要用于实现公司所属已投运及规划建设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等新能源场站的远程集中监视、智能调控、数据汇聚、调度业务联系与集约化运维,满足集团无人化、智能化新能源管控要求、配合科技成果产出。项目整体建设内容涵盖集控中心监控平台搭建、新能源子站数据采集、通信系统建设、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集控中心整体改造、数据上传及电网验收、等保测评、安全防护测评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规划接入新能源场站 6 座、接入容量约 700MW,同时预留充足接口与算力资源,满足后续区域新能源项目扩容接入需求。项目包括:
1)集控中心侧监控平台建设所需服务器、工作站、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纵向加密、隔离装置、防火墙、时间同步装置等全部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完成配套集控监控软件、AGC/AVC 调控、数据治理、告警统计、权限管理等系统软件的部署、配置、联调及试运行,搭建完整的区域新能源集中监控体系。
2)新能源子站数据采集所需服务器、隔离装置、远动通信管理机、交换机等硬件的供货、安装, 利旧原有存量设备,完成子站配套采集软件部署与协议适配。所有场站数据严格遵循大唐集团采点规范和要求,实现数据应采尽采。对已接入集团大数据中心场站严格执行“只补不改 ”原则,保留原有点表不变,完成增量测点补采与数据治理,所有接口适配、点表优化、联调整改费用均包含在总价内,无额外费用。
3)全量数据对接上送。负责所有场站设备接口开放、规约转换、通信改造、点表编制、跨平台对点调试等全部相关工作, 实现各子站数据稳定上送桂冠集控中心及集团大数据中心,全面完成数据校核与治理,保障监控平台数据实时、准确、完整、可用。
4)通信与网络安全建设。搭建完善的通信传输系统和调度电话系统,利旧原有设备,配套部署光传输设备、板卡、路由交换设备、纵向加密设备及通信光缆,优化网络架构,通信设计及施工符合电网要求。配套建设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部署相应安防设备,完成安装调试与策略配置;同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评估等合规测评,实现软硬件、网络、数据、制度全维度合规达标。
5)集控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包含集控室及机房、蓄电池室区域基础改造、机房结构加固、UPS 及蓄电池安装、消防暖通优化、机房综合布线及跨区域线缆敷设、安全设备规整布置等全套改造工作, 确保机房满足电力调度、电子信息机房建设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新能源集控系统建设(新建或改造业绩有效,仅供货业绩无效)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