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置业公司东北分公司哈热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置业公司东北分公司哈热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五里路601号,主要为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提供综合后勤保障服务。
项目日常服务业主总人数约400人。主要负责会议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等后勤类保障事项。
1.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有1个标段,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会议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消杀服务、烟道清洗、项目所需物料消耗品及其他相关等后勤保障类服务事项。现为满足东北分公司后勤服务需求,将上述服务内容整体外委公开招标,根据服务内容,计划配置服务人员70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五里路601号(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平房区第二大道与哈南十五路交汇南行300米(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按照东北分公司要求,必要时也需服务置业东北分公司所属其它服务地点。
在合同服务内容范围内,如因招标人需要在其它指定区域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人员到指定现场服务,所配备服务人员的费用按照报价标准进行结算。
1.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1.2.4 服务地点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五里路601号(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平房区第二大道与哈南十五路交汇南行300米(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按照东北分公司要求,必要时也需服务置业东北分公司所属其它服务地点。
在合同服务内容范围内,如因招标人需要在其它指定区域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人员到指定现场服务,所配备服务人员的费用按照报价标准进行结算。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3-08-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餐饮服务业绩 至少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自拟派项目负责人之月起往前推算,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连续 6 个月。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证书的资质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应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31 15:00:32,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7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