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石狮电厂3、4号机蓄电池组更换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3、4机主厂房110V直流系统、220V直流系统均采用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其中每台机组设置110V段2端,220V直流段1段,均采用单母线接线,每台机组设置2组110V蓄电池配2组充电装置,2台机组2组220V蓄电池配3组充电装置。
本项目计划对3、4号机组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进行整组更换,并开展相关试验。本项目仅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地点:石狮公司集控楼蓄电池室。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物资交货至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报价人应在物资到货后60天内完成旧蓄电池拆除、新蓄电池安装及调试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蓄电池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均已完成供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的蓄电池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授权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3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7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