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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武汉市新洲区旧街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02     浏览:0    
核心提示:新洲新能源公司旧街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新洲新能源公司旧街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湖北武汉市新洲市旧街街道
 
2.2项目规模:湖北武汉新洲旧街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道,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2200亩,厂址中心点坐标北纬30.82°,东经114.83°,附近有S118省道经过项目用地,且有多条村村通道路到达现场,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交流侧总容量100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30.0104MWp,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同步配套建设22.5MW/45MWh储能电站(储能部分设计详见单独可研报告)。升压站11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问津变电站。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2026年3季度开工,2026年12月31日并网。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光伏工程施工-新洲旧街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本工程采用PC总承包模式发包。升压站及光伏区均采用PC模式,即承包人负责本标段内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涉网试验、并网手续办理、专项验收、竣工资料编制等,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保修工作。不含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工程。
 
本工程施工协调内容:投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其中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办理施工范围内所有长期租地合同协调洽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长期征租地费用由招标人负责。负责地面附着物的清表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施工协调工作、民事赔偿工作(不含招标人负责征地的青苗补偿)、解决阻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造成破坏的补偿,集电线路占地补偿(含架空及地埋)、道路使用、临时租地、材料机具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补偿)等所有项目范围内涉及工作的协调及费用的一揽子工程。负责场区临时用地、电缆敷设、施工道路以及仓库等临时用地协调和用地费用。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固定资产四级编码标识牌。
 
本工程合规手续办理内容:发包人负责办理升压站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各项并网手续(大客户用电报装、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安全三同时方案、环水保三同时方案、职业健康三同时方案、临时用地涉林草方案报批(含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林木采伐许可证、涉网试验(以投标截止日最新湖北省国网供电公司最新文件执行),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为取得并网运行资格所必需的手续(含储能电站),均属投标人协调办理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新洲旧街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3)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许可类别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9.业绩要求:
 
2023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1~3):1.光伏业绩: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PC或EPC已完工业绩(须已并网或已完工);2.柔性支架业绩:必须有一个不低于50MW柔性支架施工内容集中式光伏电站业绩(已完工或在建均可)。3.储能业绩:至少1个含储能系统的新能源项目PC或EPC业绩(储能容量不低于22.5MW/45MWh)(已完工或在建均可)。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原件扫描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02 12:00到2026-09-08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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