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国家电网 

郭屯煤矿、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02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鲁西矿业郭屯煤矿、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郭屯煤矿、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多级膜浓缩+
 项目名称:鲁西矿业郭屯煤矿、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郭屯煤矿、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多级膜浓缩+蒸发结晶”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均为1000m³/h,系统均已正常运行三年,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现运营合同即将到期。

为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连续高效、达标合规运行,全面防控环保、安全、生产风险,结合系统运行实际情况,继续采用第三方专业委托运营模式,委托运营期限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性能评估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不具备续签条件重新招标。本项目实行统招分签,招标人统一开展招标工作,中标后分别与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郭屯煤矿、山东李楼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郭屯煤矿、李楼煤业依据各自签订的合同,分别履行结算及付款义务,结算相互独立,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2.4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郭屯煤矿、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的全系统、全设备、全流程委托运营,包含但不限于:

1.负责两矿高盐水治理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污泥、盐产品处置,以及建(构)筑物日常维护等工作;高盐水治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管沟管道、水罐、水池、高密池、V型滤池、预处理系统、CDRO膜处理系统、CDNF膜处理系统、脱稳系统、污泥压滤系统、浓盐水输送系统、化学清洗系统、成品水输配系统、加药系统、药剂储罐、蒸发结晶系统、公用配套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集中控制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管线、废水总排口等相关设施的运行、管理、安全保障、日常维护和质量标准化建设。

2.负责两矿高盐水治理系统中管沟及工艺管线、预处理系统(原水罐、高密池、V型滤池)、膜处理系统(CDRO/CDNF)、脱稳系统、污泥压滤系统、清洗系统、加药系统、蒸发结晶系统、供配电及控制系统等全套设施的日常操作、检修维护、膜组配件更换、系统完善优化、特种设备检验等相关工作。

3.配齐包含特殊工种在内的专业团队(每矿不少于45人),保障水处理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出水水质持续达标;承担系统产出污泥、废旧滤芯、盐产品的规范收集及合规处置工作;负责项目所需各类药剂、配件的采购,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4.负责运营区域建(构)筑物巡查修缮、现场文明生产、运行台账记录、资料归档等全流程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不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5.负责系统所用盐酸、硫酸、液碱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手续办理,在储存和使用环节落实好安全管控要求。

6.负责三年运营期内两级膜浓缩系统的维修及全部膜组件更换,要求第一年运营期更换比例不低于50%、第二年运营期更换比例不低于30%、第三年运营期更换比例不低于20%,投标人需制定专项更换方案,保障运营期产水稳定达标;每年度运营期最后三个月由招标人组织开展性能评估。若未按要求完成两级膜组件更换比例,招标人将暂停支付该年度运营期最后三个月的运营费,待膜组件更换完成后再予以支付,膜组件更换进度将作为下年度续签合同的主要条件。

2.5服务期:整体服务周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采用一年一签的履约模式。每年服务期满完成性能评估,性能评估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性能评估不合格、不符合续签要求的终止合作,相关服务重新招标。

2.6实施地点:郭屯煤矿高盐水治理系统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郭屯镇郭屯煤矿工业广场南侧;李楼煤业高盐水治理系统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潘渡镇李楼煤业工业广场内。

2.7质量/服务标准

外排的产水水质全盐量低于1000mg/L,硫酸盐(以SO42-计)低于250mg/L,氟化物(以F-计)低于1mg/L,其余指标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具体指标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质量要求标准。在保证本系统处理负荷不超过设计最大负荷条件下,运行期内若国家及地方颁布新标准,投标人必须执行新标准相应等级的各项指标要求;如新标准中全盐量、硫酸盐限值放宽,投标人必须执行招标人制定的经济达标排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改造,工艺改造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实施,并负责达到新标准要求,外排水质由投标人负责)。

两矿运行出水水量均不低于系统处理水量的95%。

托管运行电量消耗限额值:郭屯煤矿≤3.87kWh/m³、李楼煤业≤3.6kWh/m³。

产品盐达到《工业无水硫酸钠》(GB/T 6009-2014)标准中Ⅰ类盐一等品标准。

2.8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单价:综合运营单价4.86元/m³(含税,税率13%,不含电费),保底水量420m³/h,郭屯煤矿运行电耗≤3.87kWh/m³、李楼煤业运行电耗≤3.6kWh/m³,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单价和吨水电耗限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运营过程中电耗限额值内部分由招标人承担;超过电耗限额值以外部分由投标人承担,超额部分按照单价1.5元/kWh(含税)计算,从当月运营费用中扣除。

投标人报的综合运营单价超过招标控制单价和吨水电耗限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9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山东能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2.10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

2.10.1运营费结算:根据综合运营单价、实际处理水量、各项考核(是指投标人运营过程中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条款而造成违约金或经济损失或超额电费或其他费用)结算;超额电费等于1.5元/kWh乘以超额电量。

(1)实际处理水量以原水进水量作为结算依据。如对计量结果一方有异议,提出方通过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最终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以高盐水治理系统(以CDRO膜处理、CDNF膜处理、蒸发结晶等主要装置运行)正常运转为前提,每月的运营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处理水质符合约定出水标准的前提下,实际处理水量大于等于保底水量420m³/h时,月度运营费等于综合处理单价乘以实际处理水量减去各项考核费用(包括超额电费、违约金、罚款等);实际处理水量小于保底水量420m³/h时,月度运营费等于综合处理单价乘以保底水量420m³/h减去各项考核费用(包括超额电费、违约金、罚款等)。

2.10.2付款时限及比例:按月结算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挂账;前9个月按月支付进度款,最后3个月款项待系统整体性能评估考核合格、移交办结后一次性结清,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第1~9个月投标人每月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招标人按照资金情况办理付款。

第10~12个月为系统整体评估考核期,招标人组织开展高盐水治理系统评估工作;评估验收合格、移交全部办结且系统稳定运行后,招标人结合评估结果扣除对应违约金、考核、超额电费(如有),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2.10.3税率:税率执行13%。如遇国家政策税率变化的,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执行当期国家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价格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随税率变化而相应调整,计算方法为:税率调整后价格=不含税价格×(1+调整后税率)。

2.10.4本项目产生的各项税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2.10.5因投标人运维故障、设备管理不当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系统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 420m³/h 时,不执行保底水量结算,按月实际处理水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备高盐水处理类项目运营能力。应拥有保证高盐水治理系统正常运行的运营团队。运营团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具备水处理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高盐水或矿井水处理项目管理经历,熟悉高盐水处理工艺、安全生产、环保合规管理相关要求,能够全面负责本项目现场运营统筹、内外协调、安全环保管控;运行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保护、环境工程专业或化学工程专业),或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水质分析化验人员需具有资格证书;电气技术人员具有低压或高压电工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证书优先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平台可查询截图或提供发证人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不少于6个月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近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业绩要求:(只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具备包含膜浓缩及蒸发工艺段的高盐水处理项目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具体包括:1.项目运行合同;2.运行服务费结算发票;3.业主出具的项目运行效果满意评价资料。需分别提供处理规模<600m³/h与处理规模≥600m³/h的项目运行业绩。

5.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