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 |
| 8.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税务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
| 9.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
| 10.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下载的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 11.提供在中国 (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
| 1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下载的供应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