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提供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及明细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遴选3家供应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定制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
3.1 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3.4 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①加工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②加工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③加工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需提供加工厂《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④加工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需提供加工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7 加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8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00秒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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