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扶余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原市扶余市三井子镇,大林子镇,新万发镇。
2.2工程概况: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建设容量为200MW,项目包含27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箱式变电站、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以及配套电气设备,在规划区域内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并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至待建500kV扶余变220kV侧。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9月20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全容量并网时间:2027年9月30日。
开始试运行时间:2027年10月31日。
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7年12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6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以“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本项目。
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总承包,包括手续办理,前期工作,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三同时,项目调试、验收、移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等其他工作。
特别说明,如本项目实施前涉及扶余一号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约定事宜,本项目中标人须配合发包人、工程总承包人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若工程总承包人不签署三方协议,将由招标人直接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的条件:
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须为一级许可证,或无电压限定备注的标准二级许可证,许可范围可从事220千伏电力设施作业),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座220KV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升压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1项风电场业绩中包含220kv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升压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相关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记录或其他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工程完工合格证明或结算资料)。所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体现并佐证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对企业业绩的要求。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座220KV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升压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1项风电场业绩中包含220kv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升压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相关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记录或其他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工程完工合格证明或结算资料)。所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体现并佐证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
3.5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不含项目经理)成人员不少于12人:至少包括项目副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土建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电气工程师2人、采购负责人1人以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1人、安全环保管理1人、安全专责人1人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以对应身份至少承担过1座220KV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升压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1项风电场业绩中包含220kv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升压站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相关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记录或其他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工程完工合格证明或结算资料)。所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体现并佐证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对应身份业绩的要求。
上述提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①近三年(2023、2024、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供资信证明;③2026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7信誉要求:没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网页,若查询显示投标人被列入上述任一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0签署《反腐败承诺书》(提供反腐败承诺书)。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10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9月18日16时00分00秒。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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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