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7-2029 年度外围设备运行维护及煤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一、 招标条件本(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7-2029 年度外围设备运行维护及煤场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招标人为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概况: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建设 2×350MW 超临界、燃煤、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二期工程建设 2×660MW 级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所发电力上蒙西电网,就地消纳。厂址建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东北部正在规划的的工业区内,西南距集宁区中心直线距离约 5.3km,距集通铁路约为 380m,距霸王河约 750m。范围:包括完成京宁热电 2×350MW+2×660MW 机组除灰系统、除尘系统、输煤系统、翻车机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空压机系统、电石渣系统、采制样系统、钢板库系统、污水处理厂、地下管网等外围系统的设备维护(包括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维护、热控设备维护、土建维护、暖通设施维护、消防水系统维护、信息设备维护、保洁)、运行以及煤场管理、火车煤接卸(暂估 650 万吨/年)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特种设备,许可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2)”及以上级别);5.投标人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本标服务业绩 3 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类似本标服务业绩:指单机 6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不同发电厂运行或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签订日期、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内容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 年 09 月 11 日 1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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