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101”勘探平台配套拖轮租赁服务(2027~2028年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PROC2026090700000003 )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三峡101”勘探平台配套拖轮租赁服务(2027~2028年度)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三峡101”海上风电自升式勘探试验平台(以下简称勘探平台,为非自航平台)由 投资建造,于2021年9月交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上海院)进行运行和维护,并组织开展我国沿海海洋岩土工程勘察和实施科研任务。
根据集团科学研究院和公司2027~2028年度科研及生产任务安排,勘探平台后续拟在我公司山东及上海深远海项目、自接海上勘察项目等开展科研生产工作,勘探平台进出锚地、勘探作业监护以及不同海上风电场项目之间的转场需要配套拖轮服务,故本次对勘探平台配套拖轮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三峡101”勘探平台配套拖轮租赁服务(2027~2028年度),提供勘探平台在海上风电项目勘探作业期间进出锚地移泊插桩以及不同风场项目之间的转场所需的拖航服务及完成海上风电项目勘探作业过程中的拖带、抛锚、起锚、警戒等工作。工作内容:为勘探平台提供一艘推进动力≥4500马力的近海航区拖轮(含船员),承担“中国三峡101”勘探平台拖航及靠离泊、守护抢险以及拖航检验、海事申报、物资补给、作业配合等辅助工作,服务内容包含拖航服务、拖轮柴油补给、适托证办理、码头服务等。
2.3服务及使用期限
服务期限:26个月,预计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服务工作开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使用期限:暂定10个月(根据实际需求启用或暂停拖轮服务,最终以实际使用天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海上支腿平台拖航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及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上述业绩要求的特征信息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派船员均须取得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4年、2025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因投标人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上述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供的船舶须自有或拥有经营权(须提供有效的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委托经营授权书扫描件);须提供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的船舶证件扫描件包括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