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乳化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乳化油项目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
1 |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 |
HFAE10-2 |
桶 |
830 |
到矿使用后1年内 |
KA/T 76-2011 |
2.3交货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即合同期限为1年,在1年内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48小时内将其所需量货物送达至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货验收地点卸车。
2.4交货地点: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货验收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HFAE10-2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可以体现制造单位的HFAE10-2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安标检验报告;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近年指: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液压支架用乳化油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14 18:00至2026-09-21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