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7-2028年消防监控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项目服务期为14个月,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止。若实际开工日期晚于2027年1月1日,则服务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算,截止日期相应顺延,总服务期限仍为1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 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7-2028年消防监控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14个月,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止。若实际开工日期晚于2027年1月1日,则服务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算,截止日期相应顺延,总服务期限仍为1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南京燃机发电公司整个厂区(含主厂房、辅助厂房、消防中控室、仓库、配电室、办公区、生活区及厂区周边消防警戒区域)的消防监控服务。投标人需结合厂区消防监控值班实际需求,科学配置足额、合格的消防监控值班人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岗位无空缺、无脱岗、无串岗、无睡岗情况。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消防监控或安保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至2026-09-23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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