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科技(河北)
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土建施工采购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土建施工采购服务(招标编号:CNGZB-2026-1067)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金辐照科技(河北)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246.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246.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计容面积:48097.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181.10平方米,容积率1.2平方米,建筑密度42.95%,机动车停车位117个。本项目含车间一(占地面积864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99.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399.03平方米、计容面积16630.28平方米、建筑高度11.45米、层数2层、层高4.2+3.8)、车间二(总建筑面积16835.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835.99平方米、计容面积26966.61平方米、建筑高度27.45米、层数4层、层高8.1+4.2+4.2+4.2)、配套楼(占地面积1008.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11.1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11.16平方米、计容面积4500.97平方米、建筑高度17.7米、层数4层,层高5.4+3.3+3.3+3.3),共,3个建筑单体、雨水调蓄池等。
2.3计划工期: 暂定绝对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水电安装(含暖通)、消防、基础装饰装修、弱电、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
(2)业绩要求:
①近5年(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及以上厂房业绩工程,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
(3)财务要求:
①提供近三年(2023-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团队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 “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8)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本工程严禁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