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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35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18     浏览:0    
核心提示:大姚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35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
  大姚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35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35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

2.3项目概况

2.3.1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1.25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5台,轮毂高度115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及运输要求,不接受混搭)。叶轮直径220m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及运输要求)。风机电能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调度命名:泗溪风电场),通过35kV送出线路接入保顶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本期新增的35kV开关柜。

2.3.2根据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新建 1 座 35kV 开关站,开关站新建 1 回 35kV 线路接入不同业主的保顶山风电场 220kV 升压站35kV侧本期扩建的35kV Ⅲ 段母线上,新建线路长度13.65km,其中架空线路长12.42km,电缆线路长1.23km,架空导线截面按240mm2选择,电缆截面按 3×500mm2选择。

2.3.3 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开关站~保顶山风电场升压站线路从35kV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开关站35kV侧出线间隔采用电缆出行至站外转架空线路后向西走线至龙潭村后转向东南走线到大地村,经过纳所冲村东侧后,转向西南方向走线到妙峰大尖山后向东南方向平行S45永金高速走线,途径庄科村、旧村后到达宝鼎山,升压站周边已经建设风电机组,宝鼎山位置到升压站段采用电缆敷设方式接入220kV保顶山风电场升压站35kV侧间隔。

如线路路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应将新的路径方案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与电网重要交叉跨越点设计须满足云南电网相关技术要求。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97.216万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此预算价,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工作、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线路及相关工程施工、全过程所有协调工作、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6.1风力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协议、立项等前期手续,及林勘、水保、环保、地灾、矿压、防洪评价(如有)、社稳等专题报告编制、报审、获批等,直至满足开工条件并验收合格投产完成。

2.6.2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优化,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储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消缺等(所有设备及材料需满足电网公司的接入要求),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环、水保等专题工程措施,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并网,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注:35kV送出线路与35kV开关站和保顶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分界点:

①35kV送出线路与35kV开关站分界点:35kV出线柜接线端子。

②35kV送出线路与保顶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分界点:保顶山风电场升压站220kV #3主变35kV III母线进线柜接线端子。

2.6.3负责该线路路径交叉跨越协调工作、补偿工作、迁改工作及跨越保通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线路施工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跨越、穿越不同电压等级电力线路,涉及跨越、穿越各种等级铁路、高速公路、公路等,直至线路正常投运。

2.6.4负责本工程各项专项报审及验收工作,所涉及的所有专题验收和图纸会审,并负责专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投运前验收、并网试验、联调联试、并网验收、档案验收、植被恢复方案制订及植被恢复实施等,直至满足需要投产要求。

2.6.5负责塔基位、线路通道、临时道路、牵张场的征(租)地及协调、通道清理及相关占用林地、草地等用林手续办理工作,并支付永久、临时等征地补偿、青苗补偿、附(构)筑物补偿、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用林等费用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地植被恢复费及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2.6.6负责完成并提供涉网试验、并网手续所涉及到送出线路部分的相关工作及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6.7负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配合业主组织质量监督验收,承担相关费用。

2.6.8负责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林业、电网、自然资源局等各部门及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

2.6.9投标人应认真开展现场踏勘,对项目线路征地风险、征地协调、交叉跨越等应充分考虑,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发包人不予认可。

2.6.10本工程质保期时间为2年。

有关工作边界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5.6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具体责任划分”。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7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投入运营或具备投运条件。

计划工期为:以监理正式发出开工令起两个月内,投入运营或具备投运条件。

2.8质量标准及要求

2.8.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8.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8.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 均需满足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2信誉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目前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投标截止前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目前均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1.3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单位(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并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1.4安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并提供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为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2025年7月1日执行)已新换证或办理延续的,可提供电子证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勘察方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1个国内新建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EPC总承包业绩,其中:①如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的提供EPC总承包业绩;②如以联合体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提供至少1个线路设计业绩及1个线路施工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1个国内新建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1个国内新建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注: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文件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设计范围或规模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3.3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中应明确为“项目总负责人”):

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职务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新建 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职务为“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电气或机电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职务为“技术负责人”,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特别说明:以上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同时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投标人自行组成,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将《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1日23时59分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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