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调试安全质控与综合管理人力支持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公司扩建一期工程调试安全质控与综合管理人力支持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FCD+27(2026年10月31日)至一期工程商运,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实际服务期限以满足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需求为准。
2.6 招标范围: 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扩建一期工程)与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同属石岛湾厂址。扩建工程分两期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核准建设。扩建一期工程靠近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采用中广核华龙一号技术方案,其中1号机组于2024年7月28日开工建设,2号机组于2025年5月7日开工建设,单台机组计划工期60个月。根据甲方需求,乙方组织符合要求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常驻石岛湾调试队作为调试队成员进行管理。乙方技术及管理人员工作范畴等同于石岛湾调试队成员的工作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综合管理业务相关内容及其他专项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至少1项电力项目现场服务人员数量15人及以上的安全支持或安全管理或安全监督或质量支持或质量管理或质量监督业绩。应提供合同等支持性材料(包括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现场服务人员数量15人及以上的人员出勤记录或人员进出场计划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09-28 09: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10-51957412),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招标区域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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