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为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神农架天然气有限公司2年(2026-2028年)调压箱(柜)的集中采购。
各城镇燃气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调压箱(柜)采购合同。
2.2招标范围
4个城燃子公司2年(2026年-2028年)调压箱(柜),需求量:调压箱(柜)各种规格型号约230台。
2.3交货要求
2.3.1 交货地点及方式
根据四家城镇燃气公司需求,运至各家城镇燃气公司指定地点,分别为湖北荆州石首市、湖北咸宁通城县、湖北襄阳保康县、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地区。以供货通知的形式分批次交货。
2.3.2进度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 个月,预计执行时间从2026 年 9 月—2028 年 9 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每批次供货设备在买方下达供货通知后20个工作日送达买方指定地点,若买方有其他要求甲乙双方协商供货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元件组合装置,范围含燃气调压装置。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调压箱(柜)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中调压箱(柜)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总金额的单价合同应提供供货发票等能够证明单项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无;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4~2025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无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9时至2026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