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内蒙古矿业采剥工程项目部零星挖机租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内蒙古矿业采剥工程项目部零星挖机租赁(招标编号:CNGZB-2026-927)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租赁模式为湿租,由出租方提供设备及配套操作人员,柴油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具体租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见下表:
| 序号 | 施工地点 | 设备 名称 | 暂定设备 数量 | 型号 | 计划周期 | 计划台班 数量 | 备注 |
| 1 | 露天采场 | 挖掘机 | 2 | 360型 | 6个月 | 720 | |
| 2 | 排土场 | 挖掘机 | 1 | 360型 | 6个月 | 360 | |
| 3 | 堆浸场地 | 挖掘机 | 1 | 360型 | 10个月 | 295 | |
| 4 | 零星 工程 | 挖掘机 | 4 | 360型 | 6个月 | 1365 | |
| 1 | 320型 | 6个月 | 60 | ||||
| 1 | 225型 | 6个月 | 50 | ||||
| 1 | D90(斗容0.5-0.8m³) | 6个月 | 70 |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
②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且应具备有效的设备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提供当年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年度检验报告);车辆来源依法合规。
③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件(盖章复印件)。
④应确保其作业人员持有与其工作内容相符的有效证件(合格有效的液压挖掘机操作证)。
(2)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操作人员的工资、设备加油、维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期间,招标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车辆,车辆使用具有机动性,非连续性特点,出租方需保证所需车辆按要求及时出车。
(3)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