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青海公司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 55 万千瓦风电项目构网 型储能及调相机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夏日哈镇旺尕秀区域
2.4 建设规模:55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41 日历天(具体 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2.6.1 设备材料采购
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中间件等软件系统, 须严格满足集团自主可控及安全可靠要求,产品需列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 测评中心官方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公告清单,所有芯片 100%满足“国芯国用” 强制性要求,并同步提供原厂合格证明、测评认证文件、国产化佐证资料。
2.6.2 调试工程
海西 55 万千瓦风电 1x24MW/48MWh 构网型储能及 1x20Mvar 调相机项目 调试工作,完成本工程全部设备并网调试;包含但不限于:负责保护定值计算、 各类试验检测及验收;完成调相机及构网型储能接入国家电网调度系统、青海西宁集控中心、公司集控中心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与数据联调; 完成并网前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风险评 估、电能质量评估、并网测试及性能验收试验;负责调相机、构网型储能、变电、
送出系统的整套启动试运行(含调峰、电压控制、计划曲线跟踪、充放电循环等 全工况试运行)及缺陷整改、消缺工作。。
送出系统的整套启动试运行(含调峰、电压控制、计划曲线跟踪、充放电循环等 全工况试运行)及缺陷整改、消缺工作。。
2.6.3 综合服务
负责工程质监、并网、启动、移交、竣工等验收,以及水保、消防、安全、 职业卫生、环保、防雷接地等所有专项验收的设备采购、施工、报验及通过;完 成生产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整理移交、设备厂家技术服务协调及质保售后衔接; 确保项目达标投产、质量优良,承担配合工作及相关费用;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 内的全部维保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为准。
2.7 招标项目分界点:工程至本端 330kV 升压站 35kV 高压柜母线接口处。
其中 35kV 高压柜由本标段负责新增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分界点母线接口 侧的接线、试验、联调配合等工作均由本标段承担;分界点以外的 330kV 升压站 原有系统及相关工作由 330kV 升压站标段负责,双方需做好界面衔接、交叉作业 配合及验收对接,保障系统整体连通、调试及并网顺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 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 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0 号)相关要求。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1 个构网 型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工程调试业绩或 EPC 业绩,或至少 1 个调相机调试 业绩或 EPC 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须在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担任过 1 个及以上构 网型储能或其他含配套储能项目或调相机的调试项目经理业绩。(国外业绩证明 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 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 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 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 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 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 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 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