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排水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排水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
2.5 交 货 期: 从合同签订、买方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1.调度室现有操作台上搭建供排水系统监控平台,实现对中央泵房排水系统、盘区泵房排水系统、应急排水系统的控制监测、工艺动态显示、报警指示、运行曲线实时记录等。
2.主排水系统
(1)每台主排水泵电动机增加1台矿用振动传感器,实时对电动机振动进行监测,并有输出信号给可编程控制器参与保护控制,超过设定阈值时停机。
(2)主排水泵轴承部位冷却系统更换为手动/自动一体球阀,能够实现远程控制。
(3)对现有主排水电控系统存在故障的设备及传感器进行更换。
3.盘区排水泵房
(1)每台主排水泵电动机增加1台矿用振动传感器,实时对电动机振动进行监测,并有输出信号给可编程控制器参与保护控制,超过设定阈值时停机。
(2)对现有盘区排水电控系统存在故障的设备及传感器进行更换。
4.环境状态监测
主要设备场所安装环境监测系统。
中央排水泵房、盘区排水泵房、应急排水泵房(1、2号硐室)安装矿用本安型烟雾报警传感器、矿用温湿度传感器实时对以上位置的环境状态进行监测,并有输出信号给可编程控制器参与监测报警。
备注:
1、本项目包括排水系统(中央泵房排水系统、盘区泵房排水系统、应急排水系统)智能化建设涉及的控制系统、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设备、仪器仪表、辅材和软件平台等的采购(含安装、系统的调试、试运行、培训及交付等)。
2、按照《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中智能化矿井建设条件分类标准,新庄煤矿属智能化建设II类煤矿,供排水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按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进行。
3、供排水系统智能化建设能够达到《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智能排水系统验收标准。
4、主排水系统、盘区泵房排水系统、应急排水系统实现无人值守、有人巡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煤矿自动化或智能化改造相关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反映供货规格型号的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