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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布拉克购置10辆新能源电车和10辆燃油车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12     浏览:1    
核心提示:江布拉克购置10辆新能源电车和10辆燃油车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受新疆江布拉克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布拉克购置10辆
  江布拉克购置10辆新能源电车和10辆燃油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新疆江布拉克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布拉克购置10辆新能源电车和10辆燃油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江布拉克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购置营运客车共计20辆,用于新疆江布拉克景区旅游客运及包车业务。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20台车辆生产、运输并交付至江布拉克景区指定场地(奇台县半截沟镇江布拉克景区)。

交付时随车辆一并交付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底盘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质保手册、随车工具、备品备件、车辆检测报告、上牌所需全套资料。

2.3交货地点:江布拉克景区甲方指定地点。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项目预算:1300万元整。

2.6最高限价:1300万元整。

2.7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质保期:(一)燃油客车质保:整车质保不少于6年;发动机、变速箱等核心部件按厂家原厂质保承诺执行。

(二)纯电动客车质保:三电系统(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质保不少于10年或100万公里,先到为准。

2.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30%合同款,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30%合同款,剩余尾款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详见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所投车辆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投纯电动客车须符合《电动客车安全要求》(GB38032—2020)标准;所投燃油客车发动机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客车销售)业绩 1 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等)。

3.4 信誉要求

3.4.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承诺书);

3.4.2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 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提供声明函)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领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10:00-19: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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